06年有段时间忘记缴养路费,后来补齐后又缴了滞纳金。以为事情就OK了,可是今年年检的时候,车管所还要我去养路费征集处开证明。去了之后才知道又要缴罚款。我有些生气,当时为什么没有人告诉我缴罚款,(且不说为什么缴了滞纳金还要缴罚款),问工作人员他们说当时还没有成立这个部门,就等你们年检的时候一起罚。我靠!政府是干什么的--为人民服务。可是现在一些个别低素质政府机关人员像土匪 强盗!走后门!